调节送风制度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?
商护冶炼必须保持稳定、顺行,在稳定顺行的前提下才能达到优质、低耗、高产、长寿的目标。为此,在日常操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。
①固定适宜的风口面积,在一定冶炼条件下,每座高炉都有适宜的冶炼强度和适宜鼓风动能的对应曲线,一般情况下风口面积不宜经常变动。生产条件变化较大时,可根据变化因素对炉况影响的大小进行适当调整。
2② 在原燃料条件波动不大的情况下,操作中应该稳定风量、稳定风压、稳定压差。特别当原料、燃料质量变差(强度降低、粉末增加),风压不稳时,不能强行加风。
③在喷吹燃料时,风温应充分利用,用喷吹燃料量调节炉温。如果炉温急剧向热并有悬料的征兆时,撤风温时必须-次到位(100~150C)。 恢复风温时要视炉温和炉况接受能力逐步地加回到需要水平。如果炉况应变能力较低,原则上每小时不超过50C、换炉前后控制风温波动不超过30C。
④调节的原则是早动、少动,以保持炉况的长期稳定顺行。因此,对炉况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幅度要有预见性,避免根据出液出铁的状态再进行调节,这种滞后调节会造成炉况周期性的波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