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H循环脱气法的处理时间如何确定?
发布时间:2019-05-09 点击次数:1303
RH循环脱气法的处理时间如何确定?
钢包在RH工位的停留时间称为处理时间。处理时间绝大部分一直在进行真空脱气,所以脱气时间略短于处理时间。为了使钢液充分脱气,就要保证
有足够的脱气时间,也就是有足够长的处理时间。在不具备加热手段的条件下,处理时间取决于允许的钢液温降和处理时钢液的平均降温速率。
为了弥补处理时的温度损失,须进行脱气处理的炉号,其出钢温度应比不处理时要高20~30℃。处理后的钢液,由于气体含量及夹杂物的减少,使钢
液點度下降,因此开浇温度可比未处理的同钢种低20~25℃.如其他条件相同,那么处理时允许的降温大约为40~55℃.一般来说,允许的温度损失不会有太大
的波动。处理时间就决定于脱气时的平均降温速度,。而降温速度主要与处理容量、钢包和真空室的预热温度/处理时加入的合金种类和数量、渣层厚度、
包里材料的热导率等因素有关,因此,为了保证足够的处理时间,真空室要充分顶热,预热还可以防止真率室内结指和提高时火材料的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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